灼熱絲(si) 測試儀(yi) 特點
灼熱絲(si) 測試儀(yi) 特點利用模擬技術評定灼熱元件或過載電阻之類熱源在短時間內(nei) 造成熱應力影響的著火危險性,是電工電子元件著火危險性試驗儀(yi) 器的係列產(chan) 品之一。適用於(yu) 評價(jia) 電工設備及其組件和零部件、以及固體(ti) 電絕緣材料或其他固體(ti) 可燃性材料的可燃性實驗和起燃溫度試驗。
1.1 測試原理
1、利用模擬技術評定灼熱元件或過載電阻之類熱源在短時間內(nei) 造成熱應力影響的著火危險性。2、灼熱絲(si) 是一個(ge) 規定的電阻絲(si) 環,用電加熱到規定的溫度,是灼熱絲(si) 的頂端接觸樣品達到規定的一段時間,觀察和測量材料的性能。3、本試驗裝置用於(yu) 無火焰引燃源著火試驗。
1.2 測試標準
此款灼熱絲(si) 試驗儀(yi) 符合但不僅(jin) 限於(yu) 下列標準:
GB/T 5169.10-2006(IEC 60695-2-10:2000);IEC 60695-2-10:2013等標準。
1.3 相關(guan) 術語
試驗溫度和灼熱絲(si) 的溫度:灼熱絲(si) 的頂端與(yu) 試驗樣品接觸前被加熱並達到穩定的溫度;
起燃時間:Ti,從(cong) 灼熱絲(si) 頂部施加開始到試驗樣品或試驗樣品下麵鋪底層起燃的持續時間;
熄火時間:Te,從(cong) 灼熱絲(si) 頂部施加開始到火焰熄滅的持續時間,火焰熄滅核能在施加期間或之後;
火焰大高度:燃燒時後火焰的大高度,此高度以5mm為(wei) 一檔向上圓整。但起燃開始時,可能產(chan) 生高的火焰,為(wei) 時約1s,這種火焰不計在內(nei) 。
火焰產(chan) 生時間:Te,有焰和/或無焰燃燒的長持續時間;
燃燒時間:Tr,灼熱絲(si) 頂部移開試樣後,觀察到試樣的有焰和/或無焰燃燒的長持續時間;
灼熱絲(si) 可燃性指數:灼熱絲(si) 可燃性指數試驗方法測得的受試材料在滿足以下情況時的zui高溫度:
a) 不起燃,或如果起燃,在移開灼熱絲(si) 後30s內(nei) 熄滅且未全部燒盡;以及
b) 如果有熔融滴落物,其不會(hui) 引燃規定的包裝絹紙。
灼熱絲(si) 起燃溫度:比灼熱絲(si) 起燃溫度試驗方法測得的受試材料在滿足以下情況時的zui高測試溫度高25K(或30K)的溫度:
a) 不起燃,或
b) 如果任何一次火焰的持續和連續燃燒時間不超過5s,且試樣沒有被全部燒盡。
1.4 儀(yi) 器的組成與(yu) 使用
排氣扇:實驗結束後通過排氣扇,排出汙染的空氣。
調壓器:通過調節調壓器旋鈕改變供給灼熱絲(si) 兩(liang) 端的電壓,從(cong) 而實現對灼熱絲(si) 的溫度的調節。
a. 灼熱絲(si) :標稱直徑:4mm;材質:鎳/鉻(80/20)絲(si) ;用簡單的電路加熱,此處不應有保持溫度的反饋裝置或反饋回路。將頂端加熱到960℃所需的典型電流在120A-150A之間。
b. 溫度測量——細絲(si) 熱電偶:帶有絕緣節點的一級礦物絕緣金屬鎧裝細絲(si) 熱電偶。標稱直徑應為(wei) 1.0mm或0.5mm。例如:鎳鉻和鎳鋁(K型)線材適合在溫度高到960℃的條件下連續運行,他們(men) 的焊接點位於(yu) 鎧裝套內(nei) ,盡可能的靠近頂部。鎧裝套應由金屬製成,能耐受在溫度至少為(wei) 1050℃條件下連續運行。由鎳基耐熱合金製成的鎧裝套被視為(wei) 可以滿足上述要求。
c. 載樣小車:可調節的加持模塊,適用於(yu) 各種標準及非標準成品。
d. 砝碼:一邊0.5N,保證試驗過程中灼熱絲(si) 對試樣施加的壓力為(wei) 1.0N.
e. 兩(liang) 個(ge) 接近開關(guan) :一個(ge) 用於(yu) 檢測小車的起始位置,小車運行至此時會(hui) 立刻停止。一個(ge) 用於(yu) 變速提醒,當小車經過這一位置時,將減速運行,速度由10mm/s-25mm/s降至接近0。
f. 擋片:擋片安置與(yu) 絲(si) 杆上,用於(yu) 推動小車運動和阻止小車運動。小車底部的豁口使插入擋片後仍然有7mm的容許空間。當灼熱絲(si) 接觸樣品時,小車不再受到絲(si) 杆推動,而小車在砝碼的拉力下如果灼熱絲(si) 少穿樣品,仍然可以繼續運動之多7mm。
g. 為(wei) 評定可能發生的燃燒蔓延,例如從(cong) 試驗樣品上落下的燃燒或灼熱顆粒引起的燃燒蔓延,在試驗樣品下麵放置一塊規定的鋪底層。除非另有規定,在一塊厚度為(wei) 10mm的平滑木板的上表麵緊裹一層包裝絹紙,置於(yu) 灼熱絲(si) 施加到試驗樣品的作用點下麵200±5mm。絹紙為(wei) 柔軟而強韌的輕質包裝紙,單位麵積質量為(wei) 12g/m2—30g/m2.
h. 火焰高度尺:火焰高度尺位於(yu) 樣品與(yu) 灼熱絲(si) 接觸處正後方。
i. 箱體(ti) 要求:能觀察試樣狀態、容積至少為(wei) 0.5m2的試驗箱。試驗箱的容積確保試驗期間氧氣損耗不會(hui) 明顯影響試驗結果。試驗樣品安裝在距離試驗箱各表麵至少100mm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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